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條、六十七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我局對下列中國簽證證件宣布作廢:
1.第101114448號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2年6月5日。宣布作廢原因:持有人TAN KWANG BENG(男,國籍:新加坡,護照號碼:K0782999D)居留事由變更,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報,經公安機關公告后仍未申報。
2.第100825373號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宣布作廢原因:持有人ONG KENG YANG(男,國籍:新加坡,護照號碼:E6385615L)居留事由變更,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報,經公安機關公告后仍未申報。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