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和深龍審通〔2016〕143號審計通知書的要求,我局派出審計組,自2016年5月12日至2017年1月8日,對坂田街道南坑居民小組綜合整治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根據有關審計準則,坂田街道辦對其提供的與審計有關的會計資料和其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對此作出了書面承諾。審計機關的責任是對其審計并作出審計結論。
一、工程概況
該工程位于坂田街道南坑社區(qū)內,整治地塊分為A、B、C三個片區(qū)。根據深龍發(fā)改〔2011〕1161號文件,計劃總投資為9 283萬元,資金來源為市、區(qū)政府1:1比例進行投資。工程主要內容包括:道路改造工程、環(huán)衛(wèi)及公共配套設施改造工程、景觀綠化工程、室外給排水改造工程、室外電氣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燃氣改造工程及其它費用等。工程施工、監(jiān)理、造價咨詢、設計、電子監(jiān)控等經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龍崗分中心公開招標。中標施工單位為深圳市悅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合同價70 490 399.01元。工程建設單位為坂田街道辦,中標設計單位為廣東建筑藝術設計院有限公司,中標監(jiān)理單位為深圳市廣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建安工程于2012年6月開工,2014年9月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質量等級評定為合格。
二、工程造價審計情況
本工程造價審計在坂田街道辦和深圳市誠信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結算審核的基礎上進行,工程送審造價69 260 697.24元,審計審定造價65 894 613.11元(其中建安費56 323 927.85元),核減3 366 084.13元,核減率4.86%。
三、工程財務審計情況
至審計時止,坂田街道辦收到區(qū)財政局撥入該工程款項62 130 000元。
四、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方面,未嚴格執(zhí)行建設程序,工程資料基本齊全;在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方面,所披露的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反映了本項目的建設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但存在多付其它費的問題。
五、存在問題
(一)多計工程造價3 366 084.13元。主要原因:
1.工程建安費單價和工程量調整,核減3 071 150.09元。
2.工程其他費按合同調整,核減294 934.04元。
(二)多付其它費655.14元。該工程招標預算編制費(建安)審定價234 359.86 元,已支付給深圳市國晨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235 015元,多付招標預算編制費(建安)655.14元。
(三)工程勘測費未按規(guī)定進行簡易招標程序。前期工程勘測費由南坑股份合作公司按A片區(qū)55 500元、B片區(qū)97 500元、C片區(qū)94 500元,分三個片區(qū)同時與深圳市華韻測繪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三個工程勘測合同,總合同價為247 500元(后概算批復為840 800元),沒有按程序進行簡易招標。該行為與深府〔2008〕86號文件第六條(三)“服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應當按規(guī)定實行簡易招標”的規(guī)定不符。
(四)未按規(guī)定及時送審項目竣工決算。本工程于2014年9月竣工驗收,2016年4月報送審計,未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90日內報送審計。該行為與《龍崗區(qū)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深龍府〔2008〕29號)第四十二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在60日內編制完成工程結算、竣工決算,報區(qū)發(fā)改部門委托審計部門審核,并應在90日內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區(qū)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的規(guī)定不符。
六、審計處理意見
(一)關于多計工程造價3 366 084.13元的問題。根據審計署等六部委聯(lián)合頒布的《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guī)定》(審投發(fā)〔1996〕105號)第十四條“工程價款結算中多計少計的工程款應予調整”的規(guī)定,本工程結算中多計工程造價3 366 084.13元予以調減,以審計審定造價65 894 613.11元進行結算。
(二)關于多付其它費655.14元的問題。根據《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jiān)督條例》第四十條“已簽證多付工程款的,審計機關應當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收回或直接收繳”的規(guī)定,建設單位應及時向深圳市國晨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收回多付的招標預算編制費(建安)655.14元。
(三)關于工程勘測費未按規(guī)定進行簡易招標程序的問題。鑒于南坑城中村綜合整治工程由原來市、區(qū)、村4:4:2比例投資模式改為市、區(qū)政府1:1比例進行投資,前期在簽訂合同時深圳市南坑股份合作公司因考慮費用分擔的因素,按A片區(qū)、B片區(qū)、C片區(qū),分別簽訂三個合同。但三個合同是在同一時間委托同一家測繪公司實施的,應該合起來進行簡易招標確定實施單位。建議建設單位應加強工程建設程序和招標管理工作,嚴格把關,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fā)生。
(四)關于未按規(guī)定及時送審項目竣工決算的問題。建設單位今后應加強對工程竣工決算送審的管理工作,及時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
對本次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請坂田街道辦收到本報告之日起90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龍崗區(qū)審計局。
本報告及有關整改情況隨后將以適當方式公告。